《無話不談》固定在每星期四晚上8點30分播出, 由馮志强先生主講。ZOOM ID: 528 019 5833; 密碼:CPACA。(注意:都是大寫)
7月22日,星期四晚上,這次講一起謀殺案。馮先生一方面服務華人社區的知情權,報道個案進展;另一方面利用該案進行法律常識普及教育,講解法律和法庭的門道。這件凶殺案已經跟蹤報道多次。閲讀他最近寫作的報道文章可以點擊這個鏈接:
在這次節目中,馮先生提出,案犯李蘊璐,Lucy女士已在104天的海外潛逃后被捉拿歸案。檢控方面正在整理偵緝卷宗,將向漢米爾頓法庭提出正式控告。Lucy面對一級謀殺和企圖謀殺兩項控罪,只要判定其中一項成立,將會是無期徒刑或者長期徒刑,沒有假釋或者25年後假釋。
如果Lucy認罪,并且配合調查,一,講清楚如何被接應潛逃。二,講清楚爲何要去與被害者及他女朋友約定會面。結果造成一死一重傷的下場。三講清楚那把槍的來路。如此,檢控方面將極有可能改變對Lucy提出的控罪,拿走一級謀殺,改控殺人罪或者誤殺罪;取消企圖謀殺罪。法庭將參考檢控方面的建議,會判處無期徒刑或者長期徒刑,但是假釋申請可以在服刑5年或7年后提出。 Lucy出來後,政府還會幫助她改換姓名,過正常人的生活。我們繼續觀察走向。
馮先生講說,他最近寫作的文章, 《李蘊璐海外逃亡百四日終被捕,7月27日二度出庭》在無憂網站曾經上載刊登以后,又被刪去。他還提到那裡的編輯告訴他,讓他不要爲這個案子再給無憂網寫文章了。
氣氛不對!節目中,有參與者上傳分享了瑞邦金融的縂裁廖子蔚的一篇聲明。其中有一句話:如果贵网站发布了包含或涉及上述隐私或未经授权许可的照片请于1小时内删除该等内容,否则我们将在一天后提交100万名誉损失导致的商业损失及个人隐私权的诉讼保护。
看那氣勢!“1小時内”,盛氣凌人的作態。說“儘快”或者“請盡力在最快的速度”不是顯得大度得體嗎;那種不留餘地的口氣也會把自己推向角落。“一天後”提出訴訟,有那麽快的速度完成起訴狀的文案工作嗎?馮先生説了,他在這行有三十年的資歷,沒聼説
過如此神速。“100万名誉损失”,有根據嗎?訴訟細節都沒有弄出來,如何計算那筆名譽損失呢?
節目當場,就有參與者冲口而出,說那是阻嚇。所以,出事以來,華人社區的媒體都有噤聲的感覺。煩得著挨那等折騰嗎?見難而退,正常啊。
正常嗎?可就是民衆知情權遭到污染,自由表達的空間遭到壓縮,這正當嗎?這正常嗎?我們生活在楓葉旗下,可不是在紅色星空籠罩下。
馮先生為Lucy抱屈。25嵗,花樣年紀,往後可要在四周有柵欄護衛的環境裡度過好一段時日。誰之過?!《三字經》裡有一句: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Lucy如今如此,她父母逃不掉教養失誤的天職。
節目當場,有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參與者,涉及父母教養的責任和操練的題目,洋洋灑灑,講得頭頭是道。馮先生建議他也來平臺開講父母教養之道。做父母從來沒有專門的教程和文憑學位,但是關係到新人新人生的前程,社會風尚的傳承,道德倫理文明的維繫,實在比什麽都重要。順便講講,節目中有好些參與者來自日本英國和中國大陸的朋友。本國各地也有。
Lucy,這個凶殺案犯罪嫌疑人,25嵗,有花樣容貌,在花樣年令。她本人果然要承擔犯罪的懲罰,但是,她的父母該如何面對自己的女兒,沒有負罪感嗎?
確實,尚未定案,何來有罪之説。然則,即便清白無辜的青年女子淌了這趟渾水,沒有教訓可循?她父母沒有反思可索?
天下做父母的都要給出愛,再多也不會多。天下做父母的都要給出時間給孩子,再多也不會多!可憐天下父母心。誰能讀懂這顆心呢?又有誰能夠讀懂自己孩子的心呢?
July 23, 2021, Toronto Ontario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