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馮志强:27家匿名華文媒體揭曝移民疑案
CPACA 平臺記者獨家報道 ,2022年3月12日
近日,多倫多華人社區正在流傳一份27家華文媒體聯合匿名發佈的共同倡議,揭曝移民疑案,要求中國新聞社,中國大使館和中國駐多倫多縂領事館徹查。
這27家華文媒體在公開發表的倡議中舉報中國新聞社多倫多分社主任余瑞冬的配偶李紫娟通過一家當地傳媒公司幫助,取得移民身份。同時牽連出又一宗移民疑案。余瑞冬的前任徐長安也拿到移民身份,并且現在經營《看看傳媒》,一家傳媒公司。
對於這一則引發華人社區相當興趣並熱議的消息,CPACA互動平臺邀約了馮志强先生剖析原委。
RICHARD LEE:馮先生,您好!首先,對於這一則消息經由27家華文媒體匿名聯合舉報,我們想聽聼你的看法。
馮志强:我們又有機會在一起指點社區動態,很好。這裡有兩個看點:一個看點是27家華文媒體一起發聲,數目不小,有相當的氣勢;另一個看點是匿名發聲,但是媒體行事,不亮出旗號,如何爭取讀者的信任呢。
能夠整合那麽多華文媒體一起關注發聲這則消息,確實不容易,可想而知這則消息在媒體人眼裡有深遠的影響度,也反映出他們覺悟到自己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但是,媒體做事一定要光明磊落,打明旗號,一則可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二則可以增加消息的價值;更重要的是給與社會監督媒體的權利和機會。媒體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監督政府行事,揭露社會陰暗面。所以,媒體自己更需要經得起社會監督。增加媒體操作的可信度和透明度,就要表明身份,不要躲躲閃閃。有一點必須要講清楚,媒體行業嚴格保護消息來源的安全,這是天經地義的責任,并且具備法律保障。
RICHARD LEE:馮先生,您講得很好。接下來,請你談談大家感興趣的移民疑案這個題目了。你如何看待這27家華文媒體共同擧報的移民疑案呢?
馮志强:好的。在直接評論這則消息裡所涉及的人和事之前,我給大家講述今年1月19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判下來的一個案例。這個案例的索引是:日期:2022-01-19;卷宗檔案號:IMM-1453-21;案件名稱:Gao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這宗案件的背景是女兒擔保父母類別的移民申請案。這宗移民申請案一路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終的裁決是申請被駁回。理由很簡單,因爲父親曾經在廣東省僑聯辦工作二十多年,雖然已經退休多年。:<https://canlii.ca/t/jlwd0>
法官的判詞這樣認定,中國政府系統内的僑聯辦機構,雖然宣稱是群衆團體,從事的工作屬於聯絡海外華人,施加中國政府的影響到當地華人社區的日常生活中,促發當地社區產生對加拿大社會不利的情緒。因此,該類人士和家屬是移民法規中不可接受類人士,Inadmissible class。
從這宗案例出發,凡是在中國的僑聯辦或者統戰部門工作的人士,都屬於加拿大移民法規裡不可接受類人士。
RICHARD LEE:那麽,在這則消息裡被揭曝的人物中有中新社多倫多分社主任的太太和前任主任。他們現在都拿到了移民身份。他們的移民身份有疑問嗎?
馮志强:問得好。我們現在就談這則消息裡的情節。根據維基百科的説法,中國新聞社是僅次於新華社的第二大中國國家新聞機構,2018年之前隸屬中國僑聯辦系統,現在歸入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領導。因此,很顯然,以中新社多倫多分社主任的地位或者其配偶的身份,都不可能順利通過加拿大移民審查過程。按照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案例權威,他們都屬於移民法規裡不可接受類人士。
如果這則消息所揭曝的他們移民身份是實,那麽他們申請移民的材料就有嫌疑是虛。
RICHARD LEE: 馮先生,你的剖析如同破案一樣絲絲入扣,不愧是資深法律人。期待你在CPACA互動平臺的節目中經常帶來精彩的點評。 受教了。
馮志强:過獎了。再見。
記者:RICHARD LEE
2022年3月12日,多倫多,安大略
附錄:《多倫多27家華文媒體共同倡議》
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