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在漢密爾頓槍殺一男槍傷一女案發日, 2021年2月28日起,到6月12日,在匈牙利布達佩斯捉拿歸案止,一對男女青年凶殺嫌疑人,李蘊璐(LUCY,YUN LU LI)和奧利弗 克拉法 (OLIVER KARAFA)亡命海外一百零四天。如今,他們在布達佩斯進入引渡聆訊程序,最後,經兩方面的執法部隊辦理交接手續,押囘漢密爾頓受審。

據説,李小姐主動放棄引渡聆訊程序,囘來加拿大接受法庭審訊;交換條件是作爲自首歸案,不作爲逮捕處理。克拉發則挑戰引渡聆訊。他可能具有雙重國籍,斯洛伐克和加拿大,可能會據理力爭遣返斯洛伐克。
據説,死者和傷者是男女朋友關係。死者母親介紹,傷者懷有他們新一代的骨肉,因爲傷勢嚴重,只得流產保命。目前,傷者沒有生命危險,極大可能傷殘終身。
兇嫌歸案,檢控方就要準備案宗,請求法庭排期開庭審理。但是,第一件事將是展開保釋聆訊程序,決定兇嫌是否可以有條件住在家而不是在拘留所,來回警局接受盤問,等候聆訊和接受聆訊。這是保障自由權的法規。這裡的法庭執行無罪推定的法則,在法庭沒有判決有罪的前提下,任何人,即便遭受嫌疑,都是無罪的,因此不應該限制自由。

這裡,這個法庭程序必然會走,但是控辯雙方不會達成協議,實行保釋居留。理由是涉及凶殺案件,兇嫌對社會具備危險性,不予假釋。
兇嫌歸案,可以進行直接的偵訊,警方可以有備無患地破案,尋囘真相。
警方掌握綫索,兇嫌的白色路虎駛出現場不遠,就泊停在路邊,而且車況完好。這説明有人接應他們逃串。警方公開了他們逃跑行蹤,在二十四小時内逃離加拿大,奔東歐國家而去。這説明有人在事前或者事發情急之下,安排他們逃串。由此,就要牽出第二個案子:協助兇嫌逃跑,也是刑事罪案。

死者在領英網站,LinkedIn介紹自己是在溫哥華的理財專家,投資人,慈善活動人士。然而,男女兇嫌表面上都看不出同死者在業務上有何交集。但是,警方認定他們之間都是認識的,而且這是在約定的地點見面。
李小姐的父母從事理財投資事業,在業界頗有影響;在溫哥華有相當的經營規模。即便在案發后,主流報紙采訪李小姐的母親,卻得到公司人員回應,她人在溫哥華。
看來死者的業務跟李小姐父母的事業有所交匯。順著犯罪動機追下去, 會不會牽出第三個案子。兩個年輕人被派去傳話,卻把事情辦糟了。聽起來,有點像電視劇橋段。端看警方如何把案情公佈下去。
參與《無話不談》節目的朋友中,都有熱情參與發表看法。有署名TOTO的朋友特別提出華人社區媒體針對這條一級謀殺新聞,鼓不起熱情,案發當初和近日逃犯歸案,報道都是一反常態,禁若寒蟬。主流大報連篇纍牘報道,華社媒體冷冷清清。曾幾何時,“燕燕”,“可可”,猶如荷塘蛙噪,轟動效應爆棚,熱鬧非凡。何以八卦如此狂飆,而有點新聞價值的報道竟無人經手。有人説出原委。那是廣告效應。

華社媒體慘淡經營,營營呃呃,新聞來源拼拼補補,還要看賣廣告的商家眼色。若是沒有了廣告來源,何以舔得溫飽?“大爺出錢買你廣告的位置,就得依大爺的眼色發消息。”這几乎成了一條潛規則。媒體的第四權冠冕竟成了跪著吃飯的要飯盒。華社媒體何以淪落如此。請不要恬不知恥説一聲:溫飽是第一人權。那是在另一種語境中講話。在加拿大社會,溫飽是問題嗎?
還有一位署名KEVIN的朋友,對於他目睹之華社媒體現狀,提供了自己的見識,破析絲絲入扣,獨立,周到,受歡迎。
這裡的平臺本就是華人社區媒體的補充,在這裡可以不受拘束講出自己的見地,參與共同建設華人社區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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