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7月1日,《1923年華人移民法》(the 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923)由自由黨麥肯齊總理執政的國會批准生效。這項法案又被稱作“排華法“(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距今100年。
早在1885年,加拿大政府已經通過針對華人移民的法案。那是《1885年華人移民法》(the 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885),也是所謂的“人頭稅法“。在1885年,這項人頭稅法規定華人移民須按人頭繳納每人50元。這相當於當年華人一年的收入。到了1900年,這項人頭稅的金額提到100元。在1903年,人頭稅達到一人500元。
在加拿大歷史上,1923年至1947年,長達24年,被稱作“排華期” (the Chinese Exclusion Period)。
二次大戰后,聯合國誕生。加拿大是聯合國成員國,是聯合國的《人權憲章》(the Charter of Human Rights)的簽字國家。1947年5月14日,加拿大國會立法廢除了《1923年華人移民法》,因爲該法案顯然違背聯合國《人權憲章》的精神。通過帝芬貝克和皮耳遜 (John Diefenbaker and Lester Pearson )兩届政府的努力,1962年撤銷了對移民來源國家的限制;1967年推行移民計分制體系。加拿大的移民法系統呈現一個透明,公平,公正的機制。
溫今有,Won Alexander Cumyow,1861年3月21日出生,1955年10月6日逝世。他是出生在加拿大的第一位華裔加拿大人,父母原籍中國廣東,從加利福尼亞奔淘金潮而來。在那個時代,他完成了成爲律師的訓練,但是沒法拿到律師牌照。一生從事法庭翻譯,矢志投入華人社區事務。在他的人生經歷中折射出華人受歧視的不公正遭遇,并且這種遭遇在民主制度運作過程中得到糾正的鮮活印證。他的人生際遇就是一百年來華人在加拿大落地生根的生活寫照。他的兒子是BC大學第一位加拿大華裔學生,學習法律。溫今有離世前,兒孫繞膝,四世同堂。